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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鹏兴实验学校教学楼加建工程项目位于莲塘片区仙湖路与国威路交汇处,宗地号H227-0028,用地面积为15232.8平方米,原已核发深规土许01-2005-02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圳市鹏兴实验学校申请在教学楼上加建1层作为行政教辅用房,加建的建筑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加建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变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原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项目名称:鹏兴实验学校加建综合楼用地;用地单位:深圳鹏基(集团)工业有限公司;用地位置莲塘;用地性质为教育产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523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45平方米(教学楼7036平方米、单身宿舍2425平方米、综合楼2684平方米);建筑容积率≦0.80;建筑覆盖率≦30%;建筑高度2-7层;建筑间距:满足有关规范要求;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线:1.退红线:东10米、南10米、西60米、北6米;2.综合楼退红线:东侧与现状风雨操场间距不小于9米,北退红线不小于6米,东西向建筑长度约25米。机动车泊位数为0。
二、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项目名称:鹏兴实验学校教学楼加建工程;用地单位:罗湖区人民政府;用地位置:罗湖区仙湖路与国威路交汇处东南侧;用地性质为教育产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1523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04平方米:加建行政教辅用房面积1409平方米;已建建筑面积11895平方米(含教学楼7398平方米、单身宿舍1602平方米和综合楼2895平方米);建筑容积率≦0.87;建筑覆盖率≦30%;建筑高度或层数:≦24米;建筑间距:满足《深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线:1.退红线要求:按现状;2.与周边建筑的间距及总体布局应符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消防、日照等相关规范要求;3.教学用房位于教学楼4层及以下。机动车泊位数为15。
备注:1.宗地号:H227-0028;2.已建建筑面积根据深规土设验字LH2000048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鹏兴实验学校综合楼《竣工测量报告》核定,综合楼超面积需按规定补办手续;3.该项目用地涉及轨道2号线东延段安全保护区范围,按规定须征得相关轨道工程建设运营单位意见; 4.原深规许01-2005-022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回作废。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
地址: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一楼展厅
(二)项目现场
罗湖区仙湖路与国威路交汇处东南侧鹏兴实验学校
四、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5日止。
五、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该调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位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罗湖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83136302
附件:鹏兴实验学校教学楼位置示意图